2011年10月中旬,接受受害人委托,办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件
案情如下: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间,犯罪嫌疑人张某、徐某多次给受害人打电话,以受害人未出国留学、未婚先孕不想让受害人家长知道为由,多次用语言、手机发短信方式威胁,从受害人手中累计敲诈人民币13万余元,后被公安机关抓获。 犯罪嫌疑人张某、徐某于2012年1月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1月31日被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。 此案目前侦查终结,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期间。
案情如下: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间,犯罪嫌疑人张某、徐某多次给受害人打电话,以受害人未出国留学、未婚先孕不想让受害人家长知道为由,多次用语言、手机发短信方式威胁,从受害人手中累计敲诈人民币13万余元,后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犯罪嫌疑人张某、徐某于2012年1月1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1月31日被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。
此案目前侦查终结,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期间。